转发关于公示2023年度市技术创新中心拟支持建设名单的通知
2023-12-28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》,以及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,经区市推荐、专家审查、现场核查等环节,我局组织完成了2023年度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遴选工作,现将结果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。
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按照《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异议处理工作规程(试行)》,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。提出异议时,应对有异议的具体问题有清楚表述,并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。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,需写明联系人姓名、单位、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;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需写明联系人姓名、联系地址及电话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地址: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
邮 编:266071
传 真:85911333
异议处理处室及电话:
市科技局科技企业服务处 85911346
监督处室及电话:
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85911362
附件:2023年度市技术创新中心拟支持建设名单.pdf 来源:青岛市科学技术局,如果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仅供交流学习,版权归属原作者,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,我们将立即删除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》,以及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,经区市推荐、专家审查、现场核查等环节,我局组织完成了2023年度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遴选工作,现将结果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。
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按照《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异议处理工作规程(试行)》,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。提出异议时,应对有异议的具体问题有清楚表述,并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。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,需写明联系人姓名、单位、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;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需写明联系人姓名、联系地址及电话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地址: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
邮 编:266071
传 真:85911333
异议处理处室及电话:
市科技局科技企业服务处 85911346
监督处室及电话:
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859113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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